铜陵市委老干部局

发表于 2022-2-26 1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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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研究制订或参与制订我市离退休干部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参与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巩固、完善和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
(三)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支部建设,指导和做好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
(四)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总结和推广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六)负责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工作,外省市来铜离退休干部接待;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离休干部荣誉证的审核办理工作;副县级以上离休干部逝世后登报审批,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丧事处理和遗属照顾的宏观指导工作;做好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及遗属帮扶救济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统计和走访、慰问等工作。
(七)搭建平台,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为离退休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服务。
(八)积极稳妥地发展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对全市老年教育提出规划,督促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加强老年大学建设,为离退休干部学习知识、陶冶情操提供场所和服务。
(九)加强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加强对老干部等涉老协会及组织的管理与指导,组织全市离退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十)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各部门、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培训业务人员,抓好老干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
(十二)承担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老年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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