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权意味着“上位主权者”。宗主权和主权的区别在于,附庸国或附庸国享有独立和自治的所有好处,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一个国家或国家对另一个国家(附属国)拥有更高的主权(宗主国)。历史上许多帝国都存在宗主权,一个帝国比弱一个帝国更有影响力和强大,而后者则享有自治权。然而,今天的国际法并没有明确地与宗主权的概念相协调,因为一个国家只能是主权的,也可以不是主权的。
宗主权如何运作?
宗主权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地区或人民控制附属附庸国的外交政策的情况。这延伸到与国际关系有关的问题。服从的国家或民族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和独立。宗主国享有从属国的特殊利益,例如免征关税、向宗主国缴纳税款以及在对方土地上驻军。作为回报,更强大的国家在军事上保护附属国。
宗主权的历史例子
奥斯曼帝国
奥斯曼帝国由几个没有直接控制权的附庸国组成。这些州包括瓦拉几亚、摩尔达维亚、上匈牙利、拉古萨共和国和塞尔维亚暴君。
中华帝国
在满清王朝,皇帝自认为是世界的统治者和东亚所有外交关系的元首。政治权力在中国皇帝的集中权力下统一分配给所有实体。帝国将根据朝贡关系理论与朝贡国进行贸易。皇帝从朝贡国家获取商品,是为了奖励这些朝贡国,或者其他形式的等值善意。
古代以色列和近东
在古代以色列的君主统治时期,以色列和近东国家之间订立了盟约和条约。埃及人、赫梯人和亚述人在公元前 1200-600 年间形成了以色列部落王国的附属国。
现代宗主国
今天,宗主权是事实上的,而不是法律上的。De facto 意味着它是当地的实际情况,是当下的现实。法理是应该根据法律和/或感知的权利。今天的宗主国的例子包括:
• 美国对波多黎各、密克罗尼西亚和汤加
• 丹麦对格陵兰
• 坦桑尼亚超过桑给巴尔
• 圣山上的希腊
• 朝鲜和韩国
• 阿根廷在福克兰群岛
• 俄罗斯对卡尔梅克
• 英国在直布罗陀、海峡群岛和曼恩
• 美国在夏威夷
• 法国胜过阿尔萨斯-洛林
宗主国及其附属国家是由不同的政治或其他力量创建的。但是,君主和宗主国并不排斥。宗主国可以完全属于从属国,反之则不行。例如,俄罗斯的圣彼得堡市与卡尔梅克一样属于俄罗斯。而在丹麦的情况下,格陵兰岛与丹麦的联系很松散,不被视为丹麦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