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历史:黄金标准和部分准备金银行

发表于 2023-1-7 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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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一直被视为一种安全的经济投资,并被视为一种货币。世界上所有经济发达国家都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采用金本位制。在金本位制下,一美元等货币单位的价值是根据固定重量的黄金来定义的,纸币或其他纸币可以相应地兑换成黄金。通过历史的镜头探索金本位的迷人历史,并了解为什么银行会保留一定比例的存款作为准备金。

在金本位制下,一美元等货币单位的价值是根据固定重量的黄金来定义的,纸币或其他纸币可以相应地兑换成黄金。尽管个别国家的货币体系有时以金本位制为基础,但世界上所有经济发达国家都采用金本位制的时间相对较短——大约从 1870 年到 1914 年,有时被称为经典金本位时期标准。

金币
黄金的铸币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700 年的地中海世界,并一直延续到罗马帝国时期。金币在中世纪从欧洲消失,但在十三世纪,佛罗伦萨在意大利城市中普及了金币。意大利城市的影响似乎将金币制造的做法带到了英国,并在那里流行起来,尤其是在 14 世纪中叶之后。查理二世于 1663 年引入了一种新的英国金币,称为几尼。金币从英格兰传播到西欧其他地区。

黄金标准——开始
十九世纪初,没有一个欧洲国家采用金本位制,也没有制定过金本位制。英国和其他国家同时铸造了金银,并设定了金银兑换比例。英国官方仍采用纯银本位制,但在 18 世纪,英国政府高估了黄金相对于白银的价值,导致白银外流和黄金流入,并将黄金提升至英国货币体系的首要地位。在正常时期,银行从实物储备(贵金属铸币)中赎回纸币,但在与革命法国和拿破仑的战争期间,英格兰银行暂停了其银行票据的实物赎回。

1815年拿破仑战败后,议会将注意力转向恢复硬币支付,并通过了 1816 年的《铸币法》。该法案将英格兰明确置于金本位制之上,而欧洲其他国家则保持银本位制或双金属本位制。

1819 年议会通过了恢复现金支付法案,该法案规定到 1823 年恢复英格兰银行纸币兑换金币的功能。到 1821 年,金本位制在英国全面实施。除英国外,大多数国家在 1870 年代之前都使用双金属系统。在双金属系统下,金币和银币都作为法定货币媒介流通。

英国银行系统演变为使用英格兰银行纸币作为商业银行的储备,英格兰银行成为该国黄金储备的保管人。英格兰银行学会了通过调整利率来保护其黄金储备,利用其银行利率和公开市场操作来提高利率并阻止黄金外流。较高的利率吸引了可以转化为黄金的外国资本,而较低的利率则产生了相反的效果。低利率是黄金流入的自然结果。

黄金标准——黄金时代
到 1870 年代末,法国、德国、荷兰、俄罗斯、奥匈帝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都采用了金本位制。双金属系统变得尴尬,因为黄金和白银之间的官方转换比率通常与贵金属市场中存在的比率不同。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的黄金发现充斥着贵金属市场,黄金开始取代白银成为法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流通媒介。十九世纪中叶的战争和革命再次迫使政府发行不可兑换的纸币。政府通常通过建立金本位来恢复可兑换性。如果金本位制有黄金时代,那是在 1870 年到 1914 年之间,当时它对纸币的发行起到了制动作用。

黄金标准的终结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金本位制,部分原因是 1914 年后黄金出口不可行,部分原因是政府希望自由印刷额外的纸币来为战争提供资金。随着各国试图重建国家黄金标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为国际黄金争夺战奠定了基础。英国和法国保持其货币以黄金计价过高,损害了其出口行业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并导致国内经济衰退。

1930 年代的经济崩溃预示着国内经济金本位制的终结。面对严重的萧条,政府希望能够自由地遵循廉价货币政策。1934 年的美国黄金储备法授权美国财政部以每盎司黄金 35 美元的价格买卖黄金,以稳定外汇市场上的美元价值。这一立法为二战后世界重新回归国际交易金本位制奠定了基础。美元的价值以黄金计价,其他货币的价值以美元计价。该系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全面投入使用,当时大多数国家都解除了黄金出口禁令。这种国际交易的黄金兑换标准一直有效到 1971 年。

1971 年,美国在进行贬值试验后,暂停将美元兑换成黄金,以此作为阻止黄金大量外流的唯一手段。在 1970 年代后期全球范围内通货膨胀强劲飙升之前,金本位制就被放弃了,批评者将通货膨胀归因于金本位制所提供的纪律的丧失。20 世纪 70 年代的通货膨胀可归因于许多因素,例如重要商品短缺、强大的工会、垄断定价和无纪律的货币增长。

黄金标准成为历史
大多数经济学家将金本位视为历史遗迹。在没有金本位的情况下,政府和货币当局可以更灵活地调整国内货币存量以满足国内经济的需要。80 年代和 90 年代的经验表明,各国可以在没有金本位的情况下控制通货膨胀。瑞典货币在 1931 年之前一直以黄金为后盾,纸质凭证可以兑换成金币。根据瑞典宪法,银行有义务在 1975 年之前将纸质凭证兑换成黄金,但在 1931 年制定了一项专门的临时法律,使银行免于承担这项义务。这项法律每年更新一次,直到 1975 年新宪法获得批准,该宪法将银行从政府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组织,没有义务用纸币换取黄金。

部分准备金银行
部分准备金银行的原则是现代商业银行体系的核心。在给定的时间段内,银行将收到新存款,同时提取现有存款。通常情况下,新存款和提取的存款会相互抵消。尽管每天都有存款和取款,但银行保持平均存款水平,这代表银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借出的资金。为了安全起见,银行保留一定比例的存款,称为准备金(因此部分准备金银行业务),以在提取的存款超过新存款的一段时间内覆盖自己。由于这些准备金不产生利息,银行很想将准备金的边际削减得有点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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